2024年10月24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东谈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省委原副通告商黎光纳贿案。
河南省洛阳市东谈主民放哨院告状指控:1999年至2023年,被告东谈主商黎光应用担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副通告、常务副通告,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副通告、市长,河北省沧州市委通告,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通告,山西省委副通告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权利大略地位变成的便利条款,为相关单元和个东谈主在企业蓄意、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普及等事项上提供匡助,平直或通过他东谈主违纪采纳上述单元和个东谈主赐与的财物,统统折合东谈主民币1.04亿余元。放哨机关提请以纳贿罪根究商黎光的解决。
庭审中,放哨机关出示了干系凭证,被告东谈主商黎光偏执狡辩东谈主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主握下充分发表了想法,商黎光进行了终末述说并当庭示意认罪悔罪。
庭审终末,法庭告示休庭,择期宣判。
东谈主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专家五十余东谈主旁听了庭审。